[[ date ]]

莲塘镇:用好“第一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作者:廖益嫔 沙银       文章来源:莲塘镇    时间:2018-12-19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zhanzhangb_share]

今年以来,莲塘镇纪委牢牢聚焦监督职责,坚持抓早抓小, 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牢牢“把守”监督执纪“第一道门槛”,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强化立足常态,压实主体责任。该镇建立约谈常态化机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期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监管职责,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有效传导管党治党责任,把防患于未然的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问题导向,明确运用方式。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着力在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一把”,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起到了很好的防范和警示作用。

 强化跟踪管理,提升监督质效。做好“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后续工作,掌握整改进度,全程跟踪督办,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整改、认真落实,确保整改落实不走样。对问题认识不深刻、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追责、通报批评,不断提升“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效果,提高党员干部自我净化水平。

 2018年,该镇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8人,其中未按时交纳党费6人,扫黑除恶工作不力4,扶贫领域问题14人,作风建设问题54人。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9号【通讯员投稿】

邮编:5428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桂ICP备12007101号

桂公网安备 45110202000134号

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察委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