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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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贺州市西湾矿区管理处文建管理站党总支部书记李明洲在低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期间,李明洲在开展低保工作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掌握辖区低保户动态信息,导致6户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继续享受低保金共计94880元。2018年10月,李明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八步区步头镇三和村党支部原书记赵士雄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赵士雄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导致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39户农户与获得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的22户农户平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39.95万元。2018年10月,赵士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贺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