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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文章来源:贺州市纪委监委    时间:2019-04-25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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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贺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原所长、党支部书记吴传兵充当涉黄“保护伞”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间,吴传兵利用职务便利,纵容容留卖淫场所违法经营,为涉黄人员充当“保护伞”,从中收受好处费。此外,吴传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吴传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 富川瑶族自治县石家乡泽源村原村干部破坏生产经营问题。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时任石家乡泽源村党总支部书记何彰全、村委主任何彰琼、村委副主任何彰勤等人,以土地、山场有纠纷为由,组织、领导村民多次毁坏他人农作物。2018年6月,何彰全、何彰琼、何彰勤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贺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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