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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通报1起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问题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时间:2019-05-15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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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川县清湖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江泽汉、时任协管员谢桂林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问题。2018年4月至11月期间,江泽汉、谢桂林利用职务便利,向清湖镇水亭村上山队耕地区域非法采砂团伙通风报信。江泽汉收受非法采砂团伙成员伍某某送的好处费共计33680元;谢桂林占股参与该非法采砂团伙活动,并负责联系买家销售矿砂。此外,江泽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江泽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的问题及违法所得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谢桂林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被解除同清湖镇政府的劳务派遣关系。 (陆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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