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te ]]

玉林市纪委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时间:2019-05-15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zhanzhangb_share]

 

  1. 玉林市公安局环西派出所原所长吴冬林、治安巡防队原队员林超充当恶势力集团“保护伞”问题。吴冬林利用担任环西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与治安巡防队员林超徇私枉法,充当组织卖淫犯罪团伙恶势力的“保护伞”并收受好处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向他人索要财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吴冬林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2018年9月,吴冬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林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博白县公安局江宁派出所原所长许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在博白县全面部署开展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许龙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按照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对辖区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排查、打击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1月,许龙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 博白县拘留所原干警余行为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问题。2018年1月,叶×江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被博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被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并羁押于博白县看守所。期间,时任博白县看守所管教干警余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被监管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叶×江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法律追究。2019年1月,余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玉林市纪委监委)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9号【通讯员投稿】

邮编:5428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桂ICP备12007101号

桂公网安备 45110202000134号

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察委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