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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作者:广西纪检监察网       文章来源: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时间:2019-06-25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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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思县叫安镇杆青村党支部书记梁党、村委主任黄兵谟(预备党员)、村委副主任李妙山(预备党员)等人在落实低保跟踪管理和低保清理整治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6月,梁党、黄兵谟、李妙山在落实低保跟踪管理和低保清理整治工作中,未按要求组织召开评议会进行审核评议,致使该村6名已故低保人员信息未能及时上报,家属继续领取已故人员的低保金,直到2017年6月止,造成了民政补助资金损失共29220元。2018年8月,梁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兵谟、李妙山受到延长预备期一年的处理,并责令追回损失的资金29220元上缴国库。

 

2.港口区企沙镇向阳村副主任刘金贤、企英村主任黎家强、东港社区主任苏云龙在核查低保申报对象户申报材料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刘金贤、黎家强、苏云龙作为低保工作具体经办人,在办理陈某某等5户城镇低保申报过程中,责任心不强,没有入户走访核实低保申报材料,在上述5户申报材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情况下,将其上报并获审批通过,致使上述5户低保申报对象共领取了65900元的低保补助金,导致国家专项资金的流失。2018年7月,刘金贤、黎家强、苏云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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