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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梁志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时间:2019-07-29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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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广西区纪委监委和梧州市委批准,梁志伟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梁志伟丧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贪图享乐,长期违规频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安排的服务;插手执法活动,为他人打招呼、说情;私欲膨胀,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索取他人巨额财物,充当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


  梁志伟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梧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梧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志伟开除党籍处分;由梧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梧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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