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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通报两起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广西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0-02-18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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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林县原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第三中队长苏星文、副中队长卢精群等人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问题。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苏星文、卢精群等人利用行政执法便利以权谋私,多次收受蓝某平、韦某晖等人给予的“好处费”,对以蓝某平、韦某晖为首的涉恶团伙在上林县镇圩乡非法开采滑石矿行为放任不管,甚至在执法检查中为该团伙通风报信,提供庇护。2019年3月,卢精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苏星文被解除劳动合同,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原所长廖章宝充当涉黑、涉黄、涉赌人员“保护伞”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廖章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涉黑人员李某给予的“好处费”,对以李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依法查处,致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此外,廖章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廖章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南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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