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四个强化” 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地见效效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月27日,八步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在组织该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会上提出要求。
连日来,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在召开组务会议,深入学习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规定》基础上,组织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进行学习,并结合派驻机构工作实际,以“四个强化”措施,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促进《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地见效。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把握监督职责。严格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深入贯彻学习《规定》,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以守责、尽责、负责的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截至目前,共指导2个综合监督单位开展学习《规定》。
强化以案促改思想建设。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以典型案例和案件警示录为震慑,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紧制度笼子,筑牢思想堤坝,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截至目前,已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共13场,受到教育人数共268人,发警示教育读本共92册。
强化项目建设监管力度。紧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扶贫领域项目建设、扶贫车间等重点工作。对项目建设与批复、项目进度、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工作。以《规定》为开展专项监督的着力点和切入口,全面贯彻监督,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细监督促进强监管,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截至目前监督发现,八步区39家“扶贫车间”已全部复工复产,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已复工复产率达80.8%以上。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个,为“扶贫车间”解决问题2个,提出建议5个。
强化党风政风日常监督。通过参加(列席)监督单位党组(班子)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季度分析会,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廉洁从政情况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对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查摆纠正,以严管体现厚爱,用忠诚诠释担当。截至目前,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共参加(列席)监督党组(班子)会共23次,其中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6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季度分析会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