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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工作程序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0-08-31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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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独立行使检查权、监察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规党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依靠党组织,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合法。

三、工作程序

受理:接受反映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问题线索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进行了解、核实。

立案审查调查: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依照规定决定练审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审理:对经过立案审查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案件,在审查调查结束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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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428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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