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八步区扶贫领域工作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第三巡察组定于2016年11月7日至12月8日对八步区开展扶贫领域工作专项巡察。
扶贫领域专项工作巡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四是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五是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六是其他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
在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有关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对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巡察组不予受理。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红征,副组长:缪文清。
举报电话:17707847053,邮箱:hzswxcz03@163.com,信件邮寄地址:八步区向阳路1号翠峰楼(市委第三巡察组收);
意见箱放置地点:八步区向阳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一楼,八步区向阳路1号翠峰楼,八步区向阳路大会堂一楼政务中心门口;
接访地点:八步区向阳路1号翠峰楼一楼接待室。
举报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接访日期为:11月28日-12月2日;接访时间为:8:00-12:00,14:30-17:30。
特此公告
中共贺州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6年11月11日